黄河水院招投标组织工作相关部门职责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校设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纪委(审计处、监察处)、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项目负责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兼任,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学校采购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招标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
2.审定学校招标采购的政策、规章制度。
3.讨论、审定学校重大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采购内容及经费预算。
4.管理和监督招标采购全过程。
5.审查招标采购评标结果,处理学校招标采购中的投诉事项。
6.审定工程增减及变更项目并依审批权限报批。
7.研究决定学校招投标工作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国资处工作职责
星空综合(中国)官方网站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下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主要职责有:
1.依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接受达到招标限额要求的招标项目立项申请,审核招标项目相关资料。
2.办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项目方案招标方式报批手续。
3.做好委托招标项目代理中介机构的选取、委托和校内相关人员参与招标的组织协调工作。
4.经省财政厅审批为自行组织的项目,按以下程序做好组织工作:
(1)审核项目执行部门的项目招标要求,必要时委托编制工程量清单、确定控制价;
(2)发布招标信息或发出招标邀请,接受投标报名;
(3)完善并编制招标文件;
(4)审查投标人资质,确定投标人名单;
(5)负责组建学校“评标专家库”和“供应商信息库”;
(6)组织实施开标、评标、定标等自行招标活动,组织招投标整个过程,编写评标报告;
(7)必要时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
(8)签发中标通知书;
(9)接受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活动的质疑和投诉;
(10)规范校内招标活动的廉政准入机制;
(11)负责招标工作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
5.完成学校招标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事项。
三、项目负责部门工作职责
承担实验室、设备、图书、基建、后勤等管理工作的主管单位以及其他用户,具体负责招标采购工作的技术性事项,主要职责有:
1.组织项目的论证、立项审批、编制标底等前期准备工作;
2.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或规范、论证报告、施工图纸和预算额度;
3.负责招标技术释疑;
4.负责投标人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及技术答疑;
5.委派代表参与开标、评标过程;
6.负责项目合同的洽谈、签订与履行;
7.委派技术人员参与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或实地考察;
8.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与验收。
9.负责项目的资金结算及项目实施过程、验收后等技术资料的整理保存等工作。
10.负责质保期内的维修联系等工作。
11.完成学校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纪委(监察处、审计处)工作职责
学校纪委(监察处、审计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主要职责有:
1. 监督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 监督招标方式和评标办法的确定;
3. 在“采购评标专家库”中抽签确定评标委员会或评标专家小组成员;
4. 参与对投标人考察;
5. 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的过程;
6. 受理采购与招投标工作中的有关投诉
7. 完成学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