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精神,按照省科技厅《关于2014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豫科[2014]34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同时进行2014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2014年度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具体分为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和优秀科技论文奖两个类别。奖励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级别。主要奖励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产学研用结合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公益(含软科学)研究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以及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理论水平较高的科技著作和科技论文。
成果形式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软科学研究报告和科技论文等。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成果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即2012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且至今仍在应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科技著作是指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出版期限为2004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3.科技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表期限为2004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4.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和产品、医疗器械、农药、化肥、兽药、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批准证明),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2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5.星空综合(中国)官方网站只受理第一完成单位是星空综合(中国)官方网站的项目。
6.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是星空综合(中国)官方网站在编教师、职工和研究人员,不包括星空综合(中国)官方网站从校外聘请的兼职教师、研究人员及出国逾期未归人员。
7.科技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数量和排序应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评价证明文件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多项鉴定成果整合申报的成果,项目完成人以实际贡献大小排序。科技著作的主编及其他编辑人员,应以原著排序为准。单项授奖主要完成单位数限额为10个以内,单项授奖主要完成人人数限额为15人以内。
8.多卷本著作最后一卷的出版日期应符合规定期限,并以整套著作申报。丛书可以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9.多人合作撰写的科技论文集,不能作为科技著作类成果整体申报,可以由其中独立成篇的论文第一作者申请科技论文奖。公开发表于一种刊物的同一标题的系列科技论文(3篇以上),发表时间满两年以上并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广泛引用或应用,可作为一项成果整体申报。
10.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不受理涉密项目,推荐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11.省教育厅对同一完成人申请科技成果奖项目数量不作要求,但拟申请参评省科技进步奖者,必须遵守省科技厅规定,即项目主要完成人禁止重复申报,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河南省科技进步奖评审。
12.继续申报河南省科技进步奖的成果须具有科技成果登记号,且应符合《河南省科技厅关于2014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各项条件。
三、申报项目专业分类及申报方式、材料与要求
(一)根据《2014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手册》规定和教育系统实际,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主要包括以下40个学科专业(学科代码)分类:农学(210)、林学(220)、畜牧兽医科学(230)、水产学(240)、农业机械学(41650)、矿山机械工程(44060)、冶金机械及自动化(45050)、机械工程(460)、动力与电气工程(470)、食品机械(55040)、土木工程机械与设备(56050)、水力机械(57030)、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120)、计量学(41055)、测绘科学技术(420)、电子与通信技术(510)、计算机科学技术(520)、教育技术学(88041)、凝聚态物理学(14050)、化学(150)、生物化学(18017)、材料科学(430)、化学工程(530)、纺织科学技术(540)、食品科学技术(550)、地球科学(170)、矿山工程技术(440)、冶金工程技术(450)、能源科学技术(480)、土木建筑工程(560)、水利工程(570)、交通运输工程(580)、环境科学技术(610)、安全科学技术(620)、生物学(180)、基础医学(310)、临床医学(320)、预防医学与卫生学(330)、中医学与中药学(360)、软科学类项目成果(630)。
(二)2014年度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14年3月20日—4月10日。
2.申报地址: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成果管理—成果报奖,网址:http://yrcti.rcloud.edu.cn。输入个人的用户名和密码方法:【登录成功】->【省厅科研】->【省厅报奖】->选择申报类别。
3.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在线填写《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2014年度,附件1)和《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科技论文类2014年度,附件2),并打印生成纸质材料。请申请人注意按照申请书填写要求填写。
4.申请科技论文类项目,须扫描论文所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全文以及其他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
5.申请书中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申请单位签章签名后(各单位申报项目由科研秘书集中报送科研处办理签章),申请人扫描签名签章所在页,连同扫描后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统一转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通过云平台上传。作为附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前,须加页标明材料目录。
其中,《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推荐项目应用证明》、《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科技著作类项目应用证明》和《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科技著作图书成品质量证明》均须严格采用2014年度格式(附件3),严禁使用成果鉴定或其他场合的证明材料。
本通知附件及有关电子表格,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rcloud.edu.cn。
联系电话:23658049或23658050
联系人:曹玉华陈琳
电子邮箱:kfhhsykw@163.com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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