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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10-17      点击数:

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4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编制工作,市科技局围绕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突出科技发展战略重点,体现年度计划与规划的有机结合,编制并发布《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2014年度)》和《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14年度)》,请你们按照项目指南和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市科技计划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开封市科技发展规划及项目指南要求;

(2)项目内容真实,技术路线可行,具有一定创新性(市科技局将组织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免费查新);

(3)研究开发类项目能够代表我市研究开发技术水平,对提高我市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4)科技产业化项目技术先进成熟,具备商品化生产或示范推广条件,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潜在的经济社会效益;

(5)申请手续完备,所需资料齐全。

2、申请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开封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有科研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须提供编制职能批复文件);

(2)注册资本或开办费不低于申请财政资助资金的三倍;

(3)企业上年度的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70%、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以上;

(4)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建有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

(5)具备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机构、管理水平和基础条件;

(6)科技创新意识较强,规章制度健全,资信状况良好;

(7)能够保证项目实施中必要配套资金的落实。

3、不予支持的项目:

(1)高耗能项目;

(2)非环境友好型项目;

(3)往年已经列入各级科技计划的项目;

(4)不参加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年度调查统计的单位申报的项目;

(5)近年来未完成各级科技计划任务的单位申报的项目;

(6)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发展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程序

1、县(区)科技局组织其辖区内的项目申报,市直有关部门组织直属单位的项目申报,高等院校、市农科院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其它驻汴单位、市直无主管单位通过所在区科技局申报,没有推荐部门的项目不得申报。

2、项目受理。申报项目由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工作窗口统一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严禁厅外申报和厅外受理。

三、申请材料

申请各类市科技计划项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1、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档)

2、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简表(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档)

3、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档)

4、文献检索(查新)登记表(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

5.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

所有申报材料以系部为单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2013年11月16日

受理地点:科研外事处

联系电话:内线8049 8050;外线3658049 3658050

联系人:曹玉华、陈琳

电子信箱:kfhhsykw@163

特别提醒:

(1)项目查新委托开封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和开封市医学科学研究所按项目类别分别免费查新,查新结果仅供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立项参考,不作它用;

医疗卫生类项目查新:开封市医学科学研究所

咨询电话:0378-3938817

电子信箱:yikesuo3@163.com

其它类项目查新: 开封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咨询电话:0378-5950413

电子信箱:kjwxfwpt@163.com

(2)文献检索(查新)登记表必须在10月22日前提交给指定查新机构(电子文档发相应电子信箱),未按时提交又不能提供近期正规有效的查新报告的项目申报时将不予受理。

(3)所有表格均需用2014年度最新表格,相关附件材料可通过开封科技港(http://www.kfst.cn)或开封市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www.378.gov.cn/)下载。

2014年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相关资料.zip

2014年度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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