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开封市第七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汴人〔2011〕6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选的成果应为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底前完成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交叉等领域中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和实验方面的学术成果(一般性实验报告、综述、统计资料和国内外科技动态不在评选之列)。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申报评审表、论文及成果发表或获奖情况证明,论文可复印发表原件。
(二)申报时须同时送交论文发表所在刊物、专著原件或成果获奖证书。经评审办公室审验后将原件退回,市评审办公室不予保存。
(三)凡所报成果为第一作者的均只限于三项以下,多报者不予受理。
(四)请申报老师以系部为单位于2011年6月23日报送到科研外事处。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kfhhsykw@163.com
.申报评审费:200元/项。
科研外事处
2011年6月8日
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表.doc
专家推荐意见书.doc
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表彰暂行办法.doc
开封市第七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奖学术成果奖汇总表.doc